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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积分申报

前置条件

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,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,可以申报积分。


申请材料

1、《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》 (原件);

2、申请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(原件及复印件);
3、劳动(聘用)合同,或登记地址在本市的单位营业执照(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等) (原件及复印件);
4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(含 上网查询打印的缴费信息) (原件);

5、合法住房证明材料 (原件及复印件);


居住证积分实行"随到随积”。全年工作日内均可申报积分;同一月内不得重复申报积分;本次积分结果尚未公布之前,不得再次申报积分。申报地点居住证签发地的区(市)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。

点击查看区(市)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办理步骤

1、领取并填写《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》

办理前可提前下载《成都市居住证积分项目申报单》并填写;

2、按照本人实际情况,准备相关材料;

3、到居住证签发的区(市)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积分受理窗口现场办理积分申请;

4、申请人可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,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自助查询本人积分结果。


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,申请人有与积分指标项目一致的情形,还应提供对应材料,并在申报时一次提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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